紅網株洲1月29日訊(通訊員 尹奇平)三個小時之內盜竊四戶人家,盜得財物共計價值7682元。1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陳某雲因涉嫌盜竊罪第四次被湖南省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3年12月18日晚上,出獄僅2個月的陳某雲在攸縣新城路上遊蕩,伺機準備實施盜竊。一棟四層新樓房引起了陳某雲的註意,原來這棟樓房的住戶都沒有關廁所的窗戶。陳某雲利用他的爬水管經驗,迅速地進入一樓丁某某家,盜得現金、手機等財物後,陳某雲沒有選擇逃走而是順著水管又繼續爬到了二樓彭某家、三樓李某家、四樓吳某某家盜竊財物。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陳某雲已經順利地將整棟樓的住戶偷完,身上能塞財物的地方也已經塞滿。經鑒定,陳某雲盜竊的手機等財物共計價值4300元,另其還盜得現金3382元。
  2013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陳某雲在準備再次作案的時候,被攸縣公安局巡邏民警查獲,民警從其身上搜到尚未出售的被盜手機2台。犯罪嫌疑人陳某雲對自己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標題:男子三小時之內盜竊4戶人家即將“四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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